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20〕131号)和《2021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及高级人才简章》有关要求,现就2021年青岛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博士及高级人才制定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范围
根据岗位条件,结合医院工作岗位实际情况进行了初步筛选,经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核范围,具体详见考核人员名单。
二、方式方法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考核工作具体由青岛市第六人民医院按照备案的考核方案组织实施,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根据医疗卫生行业的工作特点和岗位要求,考核主要测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主要包括管理创新能力、学术水平和专业素质等。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核成绩当天在青岛市第六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qdcrbyy.cn/)公布。
三、时间地点
1.考核时间地点
分批次进行,具体以实际通知为准。
2.有关注意事项
进入考核人员携带身份证及岗位要求相关材料原件和A4纸复印件于规定时间报到,在规定考核开始时间之前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察体检
考核完成后,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招聘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考核成绩不得低于60分。请于规定时间将本人综合表现情况证明材料(要求盖章,密封)等考察材料报送至招聘单位,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且回避所在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咨询电话:0532-81636169
监督电话:0532-81636156
青岛第六人民医院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