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2022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和博士简章》有关要求,完成考察工作后,组织实施体检考核和诚信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考核范围
根据考核成绩,分招聘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考核成绩不得低于60分。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体检考核安排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逾期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察材料提交
应聘人员考察体检合格后,请于规定时间(2022年6月6日前)将本人综合表现情况证明材料(要求盖章,密封)等考察材料报送至招聘单位,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2022年青岛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博士及高级人才
第一批考察人员成绩公示及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序号 | 身份证号码 | 岗位名称 | 考核得分 | 是否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
1 | 37063019760223**** | 统计专业副高级人才 | 96.60 | Y |
青岛市第六人民医院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