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范围
医学影像学岗位、麻醉学岗位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岗位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参加本次资格复审,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22日,14:00-16:00
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75号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需要提交的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未向我院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复审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一)应届考生,审核须携带以下材料:
1、《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网《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
3、报到证或三方协议。
(二)非应届考生,审核须携带以下材料:
1、《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网《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
3、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临床岗位)。
4、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5、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解除合同证明书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6、自就业以来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自投保以来至当前月)。
四、进入资格复审应严格按照有关即时防控要求做好准备。考生必须携带考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方可入场。
2、考前14天内从发生本土疫情省份(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动态调整)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须于考前主动向我院申报,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入鲁后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如本人不能到场审核,可委托他人进行现场资格审核,个人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明。
六、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关注我院官网公布的面试方案,按要求做好面试准备。
七、未尽事宜,以《2021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简章》为准。
咨询电话:0532-81636169
疫情最新情况,请拨打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咨询电话:0532-8566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