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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门诊慢特病—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准入标准

来源: 青岛市第六人民医院 33131 次浏览
3年前 发布

1、有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史,HBsAg阳性,HBv DNA定量 阳性,并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ALT异常(≥ULN)并排除其他原因。 

(2)肝组织学检查有明显炎症(≥G2)或纤维化(≥S2)。 

(3)ALT持续正常(每3-6个月检查1次,持续12个月),年龄超过30岁患者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有肝硬化或肝癌家族史;或无肝硬化或肝癌家族史,但肝脏弹性测定或肝组织学检查有明显炎症(≥G2)或纤维化(≥S2)。 

(4)存在HBV相关的肝外表现(肾小球肾炎、血管炎、结节性多动脉炎、周围神经病变等)。 

(5)HBsAg阳性,肝移植后或因为其他疾病需要应用免疫抑制剂治疗,为防止乙肝发作需要长期抗病毒治疗的。 

2、对于不符合上述1标准,或既往病史不清,缺乏上述抗病毒治疗依据,但已遵医嘱应用抗病毒药物6个月以上,目前HBsAg阳性,HBv DNA阳性或阴性,专科医生认为需继续抗病毒治疗者。